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2018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来源:时间:2018-03-10 10:04:26责任编辑:shanxiang001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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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及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按照泰安市《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泰语办函2018〕2号)精神,经研究,我县拟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东平县居民、企事业员工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9日-23日。

地点:参加测试人员到东平县语言文字办公室(东平县教育局师训办公室)现场报名。

要求: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为东平县居民或企事业员工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单位证明等),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版和电子版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普通话证书一律采用电子照片。

三、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4日-15日

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测试费用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 50 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 4月11日-13日,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3.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未尽事宜请参考泰安市教育局网站(www.taedu.gov.cn)右侧“通知公告”栏“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东平县语委办联系电话:0538-2092650。

 

东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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